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但不影響本網頁的閱讀!! :::
  Q&A  
申請類 收費類 抄表類 水質類 溫泉類 其他類
收費類
Q2.為何要收取基本費﹖
收取理由:
本處為一設備密集型公用事業,以長期而言,其有設備之折舊、操作營運及維護等固定成本,為求事業之永續發展,部分固定成本即由基本費支應。而收取基本費理由如下:
(1). 基於受益者付費原則───
本處一切投資及努力,均為滿足用戶需要,且須二十四小時不停運轉致有固定費用支出;而用戶占用設備資源取得隨時有水可用之便利,基於受益者付費原則,不論用戶用水與否均須支付。
(2). 基於用戶負擔公平原則───
按水表口徑不同收取基本費,係因大口徑用戶較小口徑用戶占用較多設備資源,且可獲得較大流量之使用便利,自應負擔較高之基本費,以免小口徑用戶貼補大口徑用戶。
(3).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議───
該會基於節約水資源及維護公平原則之立場,亦具函建議本處應將基本度數取消改按基本費加實際使用數量收取費用。

Q3.大口徑用戶,基本費為何較高?
因大口徑用戶可獲得較大流量之使用便利,且較小口徑用戶占用較多設備資源,自應負擔較高之基本費,以免小口徑用戶貼補大口徑用戶。

Q4.如何申辦表後用水設備漏水之清除處理費核減手續?
臺北縣用戶請逕洽轄區市公所申請。
Q5.各口徑基本費計算基準?
以13毫米口徑原計每戶每月34元為計算基礎,再按管徑等似值(管徑均等值)換算各口徑基本費。惟為照顧部分低收入戶之水費負擔,13毫米口徑用戶經予減半,以17元計收。
☉各口徑管徑等似值比與基本費比較表
水表口徑(毫米) 13 20 25 40 50 75 100 150 200 250 300
管徑等似值比 1 2 3.7 11 20 54 107 297 590 1,042 1,635
每戶每月基本費(元) 17(34) 68 126 374 680 1,836 3,638 10,098 20,060 35,428 55,590
管徑等似值舉例說明:
以水表13及100毫米口徑為例,假設在相同水壓及摩擦係數下,需裝設107支13毫米口徑水管的總計水流量,才相當於1支100毫米口徑水管的水流量。
100毫米每戶每月基本費 = 13毫米原計每戶每月基本費 × 管徑等似值比
3,638 = 34元 × 107

 
Q6.對於水費有疑問如何處理?
用戶收到本處水費收據(通知單),如有疑問,可於7日內,以電話、信函、E-mail或直接到轄區營業分處申請複查;複查結果,須更正水費時,未繳費者換單,已繳費者差額退還或併入下期水費內計算。

Q7.用水度數為零度或為空屋戶時,是否應繳付基本費、清除處理費、下水道費、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1).基本費:凡用戶未申請中止用水,均需繳付基本費,包含用水度數為零度之用戶或空屋戶。
2).代徵清除處理費、下水道費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不論是否為空屋戶,均依以下原則代徵各項費用):
(1)總用水度數=實際用水度數+分攤總表差額度數。
(2)總用水度數為零度:免代收清除處理費、下水道費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本處營業章程28條)
(3)總用水度數=分攤總表差額度數(即實際用水度數為零度,但有分攤總表差額度數):免代徵清除處理費,但 須依分攤總表差額度數代收下水道費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Q8.復水時應繳付那些費用﹖
1) 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付: 舊欠各費、復水費。
2) 違章用水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付: 水費追償金、復水費。
3) 停水處分已註銷水籍者,如需重新用水,依新設方式辦理。
4) 復水現場如表位不全或給水管線老舊,以致無法供水時,用戶須依現場實際狀況,自行負擔相關費用後復水。
☉復水收費標準
口徑(毫米) 13 20 25 40 50 75 100 150 200 250
復水費(元) 460 460 800 800 3,000 3,900 5,000 9,600 15,680 21,280

Q9.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怎麼辦﹖
1) 臨櫃繳費:請至本處客服中心或各營業分處櫃檯,告知水號、表號或用水地址即可繳費。
2) 電話申辦補發:繳費期限內,請來電本處客服中心或各營業分處申請補發水費通知單,持補發之水費通知單,至各代收單位繳付。
3)自動櫃員機(ATM)轉帳:請您先來電本處客服中心或各營業分處服務股,詢問您的繳費有關資訊(轉帳帳號及金額),再至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本項需自付轉帳手續費)。
4)除了親自繳費外,建議您可以申辦委託金融機構、郵局轉帳代繳或信用卡定期代繳水費(詳細銀行名單請至Q&A(二)銀行及信用卡定期代繳作業查詢處點入),免除每期持單繳費的手續,讓您繳交水費更便利。

Q10.水費逾期未繳,違約金如何計算﹖
用戶應繳水費逾繳費期限者,每逾2日按應繳水費加收百分之1違約金,最高加收至百分之15。
(營業章程第31條)
※上述應繳水費,指用戶當期基本費及用水費,另加計(扣除)追收(退還)水費金額。

Q11.水費逾期未繳,多久會被停水處分﹖
自來水事業得對「欠繳應付各費逾2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繳付者」停止供水。(營業章程第34條第1項第4款)

Q12.水價一度多少元﹖
平均單位水價每度 7.5元,外加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及其他代徵費用。

Q13.水費限繳日期,最後一日適逢假日、國定紀念日,是否順延至次1工作日,免收違約金﹖
水費限繳日期,最後一日適逢假日、國定紀念日,得順延至次1工作日,免收違約金。

Q14.一般用戶與營業用戶水費單價是否不同﹖
1).本處對於一般用戶與營業用戶應繳納水費,均按一般水費計收,並無不同。
2).惟每期寄送之水費收據(通知單),針對營業用戶會將水費(基本費及用水費)內含之「營業稅」分離列示;一般用戶則全數列示水費。

Q15.工程用水如何計費﹖
工程用水屬本處臨時用水,按一般水費加50%計收,另加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Q16.零售水如何計費﹖
零售水費率,按平均單位水價每立方公尺7.5元加50%計收,另加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Q17.預繳水費如何辦理?
1).辦理方式:
用戶可直接至本處客服中心或各營業分處櫃台繳付定額現金即可辦理。
2).預繳好處:
(1)預繳用戶留有電話,本處可與用戶隨時連絡。
(2)預繳用戶可免被停水之虞。
(3)預繳最適合房東與房客,款額可自行酌量繳付。

 

選單
TOP